浙江海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2026-03-27 14:24 孙倩倩  信息工程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确保招生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与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健全,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等级。

(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招生工作管理水平。

(六)统一招生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执行相同的国家招生政策与标准。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严格遵循国家、浙江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复试命题工作,统筹协调本学位点的招生事宜,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应急小组,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

(三)学院成立数学、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计算机技术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复试形式

2026年信息工程学院复试形式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将主要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并以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面试过程中,面试专家将在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评审。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各专业A类复试分数线执行。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复试:4月8日正式开始。

2.复试地点:

数学、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和计算机技术专业复试均为线上复试,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

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加强资格审查,综合运用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数据比对手段,加强对考生身份及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审核,严防复试“替考”行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并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

2.《考生政审表》与《诚信复试承诺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须由学院党组织盖章,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须由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须由街道办事处盖章。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4.应届生: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5.考生可自愿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四六级证书及操作技能证书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为原件。考生的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如有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在面试过程中以口试方式完成。

(五)综合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等,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及创新的能力。

1.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全面考查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面试试题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四个模块。

2.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公平公正。

3. 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学院安排面试秘书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4.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考生明确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面试结束,须及时将考生作答情况与评分记录表等复试材料按人装订、分批次整理、封存,复试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结束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

5. 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小时,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

6. 复试所有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面试须安排秘书详细记录,严格纪律。录音录像及面试记录按考生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达到2026年国家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及我校公布的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原则

(1)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2)对申请调剂至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3)对申请至我院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初试总成绩不具备直接可比性,选拔顺序如下: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遴选依据综合选拔考生。

(4)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如下:在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和学院公布的调剂要求前提下,调剂数学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0701数学;调剂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0854电子信息、0808电气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调剂计算机技术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0854电子信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

2.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3.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七)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应自行前往现居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提交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咨询服务

1.学院保持考生咨询通道畅通,安排专人及时解答考生疑问。

2.学院加强对考生的指导,详细介绍复试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及相关要求,并提前组织模拟演练。

学院咨询电话:0580-8180234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各项复试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 专业课测试成绩×30% 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实行复试淘汰制度。

2.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办法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程序

1.学院加强调剂过程及录取数据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学院招委会主任把关录取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准确。

2.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考核及招生计划,提出待录取名单。

3.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4.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建立健全复试工作组织机构,充分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等。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四)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强化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学院严格遴选复试小组成员,选聘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并加强培训,增强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复试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从事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关系报考的教师,须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有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并依规受理复议申诉。

(七)学院须按《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测,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八)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保障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做好应急预案。

(九)优化考生服务,加强对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采取线上复试的学院提前联系考生,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协助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十)学院公布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安排专人及时回应考生疑问,按规定处理相关申诉和举报。

学院咨询电话:0580-8180234

学院举报电话:0580-2025991

九、其他

1.本复试细则按规定报学校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细则自2026年3月26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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