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制度,根据浙海大发〔2017〕28号《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替换的补充通知》,决定开展2019级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替换工作和2018级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替换补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替换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数
不超过8学分。
二、课程替换顺序
学生社团1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课自选类学分(学分数根据实际情况定);
专业选修课(创新创业成果内容须与申请替换的专业选修课有一定的相关度)。
三、工作安排
1、替换申请
2018级、2019级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替换申请。
2、替换认定
(1)学生社团学分替换认定由各学院学工办审核;
(2)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学分替换认定由教务处审核。
3、数据呈报
请各班级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5月3日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学分替换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稿发邮箱:2435077569@qq.com,纸质材料(只需要附件1)一并报送文理楼204-1;双创学院审核和汇总后,5月8日前将相关信息报送教务处进行学分替换工作,5月12日前完成学分替换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郑宽宽(18858386120/616120)。
附件:
1-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替换申请表
2-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替换汇总表
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