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根据《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浙江省候选人推荐工作提示单》和团省委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推报2021年度“中国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读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通过学院推荐、学校择优推报的程序,各学院团团委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结合实际按5个类别择优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荐。
1. 学院推荐阶段
各班级团支部负责组织各学院的推荐工作。各班级团支部最多推荐1名,推荐时重点关注身残志坚基础上的优秀学生。于5月13日20:00前电子报送材料发送至101390931@qq.com,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①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excel版电子稿。汇总表中的事迹简介需字数控制在150-200字。
②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word版电子稿。其中,“事迹简介”栏内容需生动详实,言之有物。
2. 学校推报阶段
校团委负责本校推报工作。校团委择优评选,经公示后,推报2名校级候选人至团省委。
3. 省级推荐阶段
省级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推报工作。省级团委通过差额评审,经公示后,推荐60名省级候选人(含1名标兵候选人)至全国组委会。
4. 全国评审阶段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和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5. 总结分享会
全国组委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总结分享活动。
五、典型宣传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已连续举办14届,为进一步激励更多新时代青年践行自强精神,本年度活动将在往年活动宣传报道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传播,以他们为主人公制作拍摄有代表性的短视频产品,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各平台官方媒体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传播推广,充分发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在新时代青年群体中的榜样引领作用。同时,各学院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宣传。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团委。
联系人:郑宽宽
联系电话:18858386120(616120)
附件:
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浙江海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